[接上页] 时报记者采访 事实证明,企业对有缺陷汽车产品的主动召回行动,“不但不会影响企业在公众中的信誉,反而还会提升企业的信誉,给消费者和全社会留下负责守信的美名。”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这样认为。
制度尚有漏洞
虽然召回制度的实施,让跨国汽车巨头们在进行全球召回时不再打出“中国市场除外”的字样,但对于这项制度,一些国内的汽车厂商心里似乎有着自己的盘算。
从2004年至今中国汽车召回网公布的召回公告来看,实施召回的大多是合资企业。在召回政策出台后的97起召回行动中,有64起是国外汽车厂商全球召回行动的一部分,国内汽车厂商的召回行动只有33次,仅占30%左右;国外厂商的召回公告中涉及车辆安全问题的召回占到60%以上,国内厂商这方面的比例低得多。
值得一提的是,迄今为止自主品牌乘用车只有奇瑞汽车宣布过召回。2005年11月26日起,奇瑞汽车召回2003年7月14日到2005年5月6日生产的共18673辆东方之子系列车型,这是中国自主品牌轿车首次在国内进行召回,也是迄今为止惟一一次。奇瑞的这次召回行动,应该说为其他自主品牌企业树立了标杆性的形象,但在随后的日子里并没见过其他自主品牌有类似举动。
难道国产车比外国车更安全?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应该有召回费用方面的顾虑。”一位业内人士坦言。福特汽车公司在一次涉及凡士通轮胎的召回中,导致公司直接损失21亿美元;而三菱汽车两年前的一次召回,直接损失据说达到了700亿日元,这样耗资巨大的召回行为,对于家底并不殷实的自主品牌汽车企业来说,一时难以接受,更何况至今为止还没有哪家企业因为产品缺陷问题被相关部门严惩,利用现有体制的缺陷逃避召回成了大多数自主品牌车企的选择。
另外,除了自主品牌汽车企业集体回避召回之外,有些企业在面对群发性质量问题时,往往乐于采取“特别服务”而非“召回”的形式解决问题,这种变了味的“召回”让消费者感觉自己应有的权益大打折扣。
今年6月18日,中国汽车召回网挂出一则“嘉年华轿车市场特别服务活动报告”,报告称长安福特将为部分嘉年华车主提供水温传感器和点火线圈的免费检修,并依情况免费更换,更换后的零部件将享有1年不限里程的保修服务。至此,拖延已久的嘉年华轿车故障纠纷算是有了官方的解决方案。
对于为何以“特别服务”而非“召回”的形式解决此事,长安福特方面的解释是,召回车辆一般是因车型隐患引发人身财产安全问题,而嘉年华未涉及这些问题,因此未进行召回。但此举在汽车专家贾新光看来是国内汽车召回制度的一种缺失,“我国的汽车召回多是企业主动所为,而非质检方面主导,况且召回与特别服务之间的划分也不明确,容易被企业钻空子。”他这样认为。
“这本身是违法的。”汽车律师蒋苏华直言不讳地告诉《财经时报》记者,一些企业发现问题并没有按照正常程序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并且进行公示,有关部门应该对其进行处罚,“但实际上很多厂家都进行私下解决,也没听说哪家汽车制造企业因为没有按规定召回而受处罚,根源在于监管体制太弱。”蒋苏华说。
急需完善监管
相对于欧美、日本等召回制度相对完善的国家,中国目前实行的是主动召回制,而非强制召回,这就意味着汽车产品是否应该召回,召回的范围多大,全凭厂家的觉悟。
以美国为例,根据2002年最新通过的交通安全法规,凡厂家隐瞒严重的质量缺陷以及相关事实真相的,有关负责人将被判处15年徒刑,而厂家也将付出多达1500万美元甚至上亿美元的罚金。在日本,2002年4月通过的《道路运输车辆修正案》也将处罚金额上限由原先的100万日元上升到2亿日元。
而我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虽然对三种违规行为(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严重性;试图利用规定的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程序,规避主管部门监督;由于制造商的过错致使召回缺陷产品未达到预期目的,造成损害再度发生)作出了可责令制造商重新召回的规定,但也仅对其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显然,这对汽车生产商来说,只是九牛一毛,相比之下,主动召回的代价反而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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