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中国汽车网邀请 蒋苏华律师就福克斯穿孔事件进行点评
发表日期:2008/01/03 11:29:12

http://news.chinacars.com/news/cytc/algz/300165.shtml

[原创]福克斯为啥穿孔 专家建议厂家举证

[2007-12-26 16:04] 作者:马辉 来源:中国汽车网 编辑:马辉 字号设置:[ ]

【正文】

  针对福克斯的奇怪穿孔,经过本网投诉中心的报道后,引起了广大网友关注,并纷纷表达了自己对此事的看法,针对此事本网的特约律师(北京汽车律师网 蒋苏华律师)也结合此事件的特点给出了自己特别意见!蒋律师认为具体到本案举证责任不应该按照常规的“谁主张 谁举证”的原则,而是应该具体到个案的特别情况 本案应由厂家承担举证责任!

  

  

穿孔位置图片

  蒋律师认为:比较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鉴定,由双方或三方(保险公司)共同选定适格单位对变速箱上小孔的成因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由责任方承担责任。显然,如果为车辆自身(含变速箱内部小件飞出、箱体缺陷等)的质量问题所致,则厂家应当根据承诺更换变速箱;反之,如为外部硬物撞击所致,则车主可向保险公司理赔,而与厂家无涉。

  理论上,鉴定也存在鉴定不能的可能,即鉴定结论就是“原因不明”,虽说法律上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一般情况下车主要对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予以证明,但具体到本案,根据上述所介绍情况,我个人以为,本案应结合各方举证能力,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所确定的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厂家承担举证责任,即如鉴定不能,厂家将承担责任。

  另外,上述报道中如下两点也值得讨论:1)厂家所承诺的书面质量报告,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最多只能被认为是厂家的单方称述,不具有多强的法律效力,同车主坚持该车存在质量问题的声明效力相当,但厂家却常用此作为推卸责任的理由;2)厂家拒绝提供书面报告的做法,根据报道介绍,厂家曾当着各方的面口头承诺将提供书面报告,但结果却是连一个电话都不打了,一直认为解决汽车纠纷最大的难度就是出尔反尔,而不是责任本身.

  既然不可能出现完美产品,出现纠纷是不可避免的正常现象,那么解决问题的态度和方法也许比问题本身更重要,也更能让消费者看清其是否具有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和担当责任的勇气。

  案例回放:福克斯现奇怪穿孔 专家疑惑 车主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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