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苏华律师 就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登记一事接受百度财经采访
发表日期:2008/07/10 9:01:32

长安马自达黑户门调查:白马非马

2008年07月09日 14:52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专家表示“长安马自达名称混淆事件”说明福特在华的同平台多品牌战略已经捉襟见肘

  ◆每经记者 高巍 发自北京

  近日,长安马自达3轿车异响引起众多车主维权一事还未平息,又有消费者报出“长安马自达公司”没有在工商局注册,属非法无照经营的“黑户”事件。记者通过多方采访了解到,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名录中确实没有注册为长安马自达的公司,而一直以来,消费者认为主要负责马自达2、马自达3销售的长安马自达销售公司其实是 “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的简称,后者则是在重庆注册的合法公司。然而,看似水落石出的“简称”事件终于大白于天下,但合资汽车企业由于同平台多品牌的战略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惑却丝毫没有停止。

  不是黑户,只是简称问题

  “那我这辆车到底算是马自达的还是福特的啊?出了问题我们到底应该找谁啊!”一位希望维权的马自达3车主在得知“长安马自达销售公司”实际上还有个“长安福特马自达销售公司”的全名后,感到既疑惑又愤怒,这些因为不满厂家处理结果而希望起诉长安马自达销售公司的车主突然感到没有了方向。

  上周五,长安马自达3轿车维权车主代表委托律师查询了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结果显示为“没有查到相关名称的企业信息”。因此爆出了长安马自达销售公司是 “黑户”,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并在消费者当中炒得沸沸扬扬。

  北京汽车律师网律师蒋苏华表示,如果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是马自达2、马自达3的汽车总经销商,那么它首先应当满足法人资格条件,进行工商登记,并将自己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否则其不得称自己为“公司”。

  如不具备公司身份的组织以自己是“公司”的名义宣传其为品牌汽车总经销商,那么此行为涉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广告法》所禁止的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

  对此,记者向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求证,得到的答案是:“长安马自达销售公司实际上是 ‘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的简称,这个销售公司同时负责马自达和福特产品销售,所谓黑户的说法是不存在的,只是简称的问题。”

  记者特地通过工商部门了解到 “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确实是在重庆市工商局登记的合法公司。此外,记者从马自达3的直销发票上看到了 “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的公章。

  福特多品牌战略的尴尬

  那究竟为什么厂家在销售新车时要使用没有“福特”二字的简称呢?

  长安福特马自达的有关负责人解释为:“太长太麻烦!”他还举了个例子:“你看中石油、中石化不也在很多场合都不使用全称吗,谁也没有质疑他们。”

  但业内权威专家分析指出,长安马自达之所以在销售环节面对消费者使用简称,更多的是考虑到品牌混淆影响销售的因素。“同在重庆工厂生产的马自达3和福特福克斯轿车实际上属于同一平台的产品。而在中国,福特的品牌又比马自达响得多,如果销售中使用福特马自达的品牌和叫法,会对消费者购车产生动摇和混淆,直接影响双品牌布局。”

  自从1996年福特增持到马自达33.4%的股份之后,便控股马自达汽车。2006年3月,马自达汽车公司参股长安福特,公司正式更名为“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三方持股比例为:长安50%,福特35%,马自达15%。

  福特作为马自达的“大家长”,一直希望将与福克斯同平台的马自达3引入中国,从而实现在华多品牌战略。但马自达3上市不到一个月,就因为福特、马自达、长安、一汽的销售利益分配问题被迫停产。业内专家表示:“理清销售权限之后的长安福特马自达再次爆出‘黑户门’事件,是福特在中国的同平台多品牌战略已经是捉襟见肘,窘态频出的表现,他们在不得不使用简称的尴尬情况下,给消费者带了很大困扰。”

  简称不造成误认,就不违法

  面对维权车主质疑,长安福特马自达所谓的“简称说”显然不能平息众怒。根据维权车主张洪峰在博客中列明的资料显示,长安马自达的官方网站已经将企业简介中 “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简称“长安马自达”)于2007年4月9日成立”改为 “长安马自达于2007年4月9日成立”,说明企业也认为公司的称谓不妥,并做出了改动。但接踵而来的是更多消费者质疑汽车生产企业如此使用简称损害消费者权益,车主在维权事宜上企业会逃避责任。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法律条例,只要企业在使用简称时不会造成误认,相应的追责还是会落到原公司头上。”

  也就是说,没有其他公司使用“长安马自达销售公司”为企业名称,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使用上述简称就不会构成误认,只要其履行对消费者的义务,也不会涉及恶意简称的法律责任。

  长安福特马自达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车主的要求,我们已经向国家召回中心提交了两次材料说明,还进行了现场试验,他们也认为我们的处理很合适,不用召回。我们也积极处理了消费者的车辆问题,已经承担了相应的责任,这样消费者都还不满意非要召回,我们也没办法。”

  一位权威业内专家分析:“同平台多品牌战略是汽车企业极大程度占有市场的一个有效策略。目前主流车型中只有标志雪铁龙是靠这个策略生存的,但人家在欧洲很多年前就已经成功了。福特想要在中国搞马自达3和福特福克斯双品牌,又不能摆平与马自达、一汽、长安的多角恋爱关系,混乱的管理和质量漏洞最终还是会失去更多的市场跟消费者。当年马自达3停产就是最好的教训,这次‘黑户门’事件的出现更让人觉得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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