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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主持纠纷调解?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纠纷的调解,只要当事人同意,可以是任何组织或个人,当然其效力并不完全相同,如: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通过调解当事人双方所达成的协议是具有法律强制效力。

   具体到汽车纠纷而言,通常主持调解的组织是:法院、仲裁委员会、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消费者协会、工商局;

   主持调解的个人常是:本行业有一定权威的专家、熟悉汽车行业的律师或其它双方所认可的完全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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