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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汽车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有很多种,其根源可能来自配件厂家、生产厂家、也可能来自销售商、运输商、甚至可能是因购买者、使用人而产生的。

 对于厂家而言,其可能是因为设计、制造、装配过程中没有遵守国家规定或其自行制订的设计准则、质量标准、制造工艺、装配工艺等原因而导致车辆出现质量问题。

 销售商或运输商(包括整车和配件的经销商或运输商)在接车、短暂保管或运输车辆过程中应当尽谨慎注意的验货、保管和运输义务、并不得因此行为而使车辆出现新的质量问题。

 购买者、使用人在管理、使用车辆过程中也应当对车辆进行及时的维护、检修,使车辆性能状况达到国家规定的性能等级;另外,现在汽车是机械、电子相结合的复杂高科技产品,在越来越舒适的同时其对路况环境也越来越敏感。当因汽车质量原因而产生损失并寻求救济时,根据责任自负的原则,首先应当分析汽车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依次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表面来看,目前救济程序对受害人最有利,其既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甚至可以借用媒体的力量;在提起诉讼时还有合同之诉或侵权之诉的选择,而且还拥有一定的选择被告的权利;并且法律对受害人还有一定的倾向性。但实际上鉴于一般受害者、甚至是律师根本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故在同生产厂家、商家对簿公堂时,受害者一方常常处于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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