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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汽车质量而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

 

生产厂家和汽车销售商如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将根据下列情节被追究我国刑法上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1、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4、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上述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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